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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 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各单位、各部门:

    为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学校定于2024年4月13日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引导学生重视基本实验技能培训,为创新性实验教学奠定坚实的实验技能基础,旨在培养新时代“工匠”精神,提高学生的工程基础实践和创新能力,组织开展金相技能大赛校级选拔赛。

    二、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创新创业学院主办,健康工程学院承办,在健康工程学院设评审工作组。

    组 长:李刚刚

    副组长:潘从亮 贾金凤

    成 员:冯晓春 居春艳 余江瑞 瞿怀宇

    三、参赛对象

    2024年度材料类、机类及近机类专业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截止。

    报名注意事项:

    1. 预参赛选手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

    2. 电子版报名表提交至指定邮箱:2629605922@qq.com。文件命名为:2024金相大赛报名表—-姓名。

    3. 纸质版报名表以班级为单位由学院统一盖章后交至1号教学楼4楼材料工程系办公室(1#408教室对面)。

    4. 所有报名参赛选手请添加QQ群655084683,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信息。

    (二)赛前培训

    赛前由专业教师进行比赛安全及实验操作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参赛人数确定。

    (三)校赛举办时间

    2024年4月13日

    (四)竞赛地点

    竞赛地点:金相实验室(实训楼415和417)

    五、比赛规则及评分办法

    1. 各参赛选手需在开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处凭学生证或由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检录签到,领取样品并选取金相砂纸、抛光布等材料。

    2. 参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开赛前10分钟在竞赛场地外等候,场地服务人员告知后,方可进入场地,裁判员示意开始比赛后,参赛队员现场进行比赛。

    3. 选手须在30分钟内对样品的指定端面(未刻有样品编号的一端)完成磨制、抛光、腐蚀等工序,最终制备出供评委评分的样品。

    4. 比赛结束前 5 分钟,工作人员将予以提醒。

    5. 工作人员宣布比赛结束时,所有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样品交给工作人员。

    6.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竞赛规则》对参赛选手作品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以上是基本竞赛规则,具体规则详见附件3。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5%、10%、15%。对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校级获奖证书和相应奖品,同时,择优推选获奖选手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甘肃省分区赛。

    七、附件

    1.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校赛)报名表

    2.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校赛)评分标准

    3.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校赛)实施细则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校赛)报名表

    专业班级


    参赛选手信息

    姓名

    性别

    院系

    联系方式

    QQ号

    备注





























































    注:上述表格可复制增加。

    此表电子邮件发至2629605922@qq.com,文件命名为:2024金相大赛报名表-姓名。报名后请加入QQ群:655084683,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信息。

    附件2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校赛)评分标准

    本次大赛的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要求

    类别

    得分

    1

    金相图像质量(80分)

    组织正确与清晰度(40分)

    几乎看不清组织

    0~4分

    可以辨别组织、很不清晰

    5~12分

    组织可勉强辨别、不够清晰

    13~20分

    组织正确、组织比较清晰

    21~32分

    组织正确、组织很清晰

    33~40分

    划痕(20分)

    低倍粗大划痕3条以上且交叉

    0~5分

    低倍粗大划痕2条或高倍细划痕数量很多(4-5个视场可见)

    6~9分

    低倍粗大划痕1条或高倍细划痕数量较多(2-3个视场可见)

    10~13分

    无低倍粗大划痕,高倍细划痕数量较少(1个视场可见)

    14~17分

    无低倍粗大划痕,高倍细划痕数量很少或没有

    18~20分

    假象(20分)

    假象较多

    0~8分

    假象较少

    9~14分

    基本没有假象

    15~20分

    2

    样品表面质量(10分)

    宏观划痕及样品清洁程度(5分)

    污迹、坑点、宏观划痕多

    0~1分

    污迹、坑点、宏观划痕中等

    2~3分

    污迹、坑点、宏观划痕少或没有

    4~5分

    观察面平整度(4分)

    有明显坡面

    0~2分

    坡面小基本平整

    3分

    很平整

    4分

    样品磨面倒角(1分)

    目测,视倒角质量给分

    [标准倒角为(0.5~1)mm×45°]

    0~1分

    3

    操作规范(10分)

    引导学生良好实验习惯

    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附件3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

    大赛(校赛)实施细则

    1.各参赛选手需在开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处凭学生证或由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检录签到(开赛前 10 分钟尚未检录的选手视为弃权)。

    2.各参赛选手于开赛前20分钟领取样品并选取金相砂纸、抛光布等材料。选手在领取样品时如遇样品存在明显缺陷可以申请更换样品,但进入比赛场地后即不得要求更换样品。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可以申请领用新样品继续比赛,但不另行补时,且每更换一次样品须扣 5 分。

    3.参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开赛前5分钟在竞赛场地外等候,场地服务人员告知后,可以进入场地,裁判员示意开始比赛后,参赛队现场进行比赛。

    4.对于每一个样品,选手须在30分钟内对样品的指定端面(未刻有样品编号的一端)完成磨制、抛光、腐蚀等工序,最终制备出供评委评分的样品。

    5.比赛结束前 5 分钟,工作人员将予以提醒。

    6.工作人员宣布比赛结束时,所有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样品交给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按照《2023年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竞赛规则》对参赛选手作品进行评分。

    在比赛过程中,选手须需遵守以下规定:

    (1)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磨制、抛光、腐蚀和显微镜观察等操作,缺少任何一部分操作都将被扣 5分。

    (2)磨样采用手磨 (干磨)方式进行磨制,不允许在加水条件下磨制。

    (3)比赛提供6种型号的砂纸供选手选用,选手需在签到处一次性选择、领取砂纸。每位选手最多只能选择 6 张砂纸。进入磨样室后,选手不得要求补领或换领砂纸。

    (4)抛光布由工作人员在赛前统一安装。比赛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抛光布破损,选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更换抛光布,但不另行补时 (不扣分)。

    (5)样品经抛光、腐蚀后,需进行清洗烘干后方可使用显微镜观察。

    (6)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可以申请领用新样品继续比赛,但不另行补时 (扣 3分)。

    (7)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辅助实验工具 (包括耗材、器皿等) 进入赛场。

    (8)在因设备故障、工作人员或其他选手影响等非本人因素导致比赛受到严重干扰时,选手应继续比赛 (不另行补时)。比赛结束后,经选手申请,由监督委员会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选手再次参加比赛。如果安排再次参加比赛,则取第二次比赛成绩作为选手的最终成绩。

    比赛过程中,除以下人员之外,未经竞赛委员会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1.参加比赛的选手及比赛现场的工作人员;

    2.竞赛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3.有工作任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和监督委员会成员。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大唐杯”全国大学生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校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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